2012年,我以“留學”簽證來到了日本。2019年10月與一名日本人結(jié)婚后,就將簽證變更為了“日本人的配偶者”簽證。我丈夫在2021年10月被公司裁員后,一直到最近才找到新的工作。我平時也打點臨工過著日子,最近一次簽證更新后,我又取得了1年期的簽證。到了2024年10月,我與丈夫結(jié)婚就將滿5年。請問,我什么時候才可以申請永住許可?
永住許可的審核標準中,對在留期間的一般原則是要求申請人連續(xù)10年以上居留在日本,且變更為居留簽證或者就勞簽證后經(jīng)過5年以上。但是作為特例,日本人配偶者只要持續(xù)實質(zhì)性婚姻3年以上,且連續(xù)1年以上在留日本,即可滿足申請永住許可的條件。
到10月份,您就可以滿足日本人配偶特例的條件了。但是,如果申請人沒有取得當前在留資格所允許最長期限的簽證,就無法申請永住許可。修正入管法實施之后,日本人配偶簽證的最長期限已經(jīng)延長為5年。所以,如果更新后您可以取得3年或5年簽證,到時就能夠申請永住許可了。
同時,永住許可的審核標準中對于生計能力的要求是,日本人配偶必須提交最近1年內(nèi)的住民稅課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但生計能力是以家庭為單位來審查的,因此您可以提交夫妻兩人的相關(guān)證明書。
修正入管法實施之后,哪些簽證可以申請最長5年的在留期限呢?
2012年7月9日修正入管法實施后,新設(shè)有最長5年簽證的在留資格如下:技術(shù)、人文知識·國際業(yè)務(wù)等就勞簽證(不包括興行簽證與技能實習簽證),日本人配偶者簽證、永住者配偶者簽證及定住者簽證。但留學簽證并不含有5年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