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原來持有“技能”在留資格,上個月取得了永住。我和兒子在去年的6月份持3年期的“家族滯在”來到了日本。請問,我和兒子現(xiàn)在能不能申請永???另外,我的兒子今年滿21歲,他能不能一個人申請歸化?什么時候可以申請?
永住者的配偶申請永住時,有關(guān)時間方面的條件是夫妻的同居生活持續(xù)了三年以上且在日本持續(xù)居住了一年以上。因此,您和先生的同居生活不滿三年,就不能申請永住。您現(xiàn)在可以先把在留資格變更為“永住者的配偶者”。
另外,永住者的親生子女在日本持續(xù)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請永住。因此,您的孩子在原則上是滿足了有關(guān)時間方面的條件,但因為在日居住實績不足,應(yīng)該是很難取得許可的。而且您的孩子已成年,不屬于“告示定住者”即“永住者的未成年且未婚的親生子女”,但應(yīng)該可以變更為“定住者”。您的孩子要想一個人申請歸化,需在日本持續(xù)居住5年以上。
十年前,我與一名日本人結(jié)婚后來到了日本。2016年離婚之后,我也沒有去變更“日本人的配偶者”簽證。兩年后,我與另一個日本人再婚,并更新了簽證。2020年,我又第二次離了婚。2021年后,我將簽證變更為了“定住者”簽證?,F(xiàn)在我持有的是三年簽證。請問,我是否可以立即申請永住權(quán)?
您結(jié)婚后又離婚,并且從簽證上來說,從2016年至2018年的這2年期間為空白期。因此,即使入國管理局做出對您有利的判斷,您也需要再過2年,把空白的2年補上之后才能申請永住權(quán)。如果嚴格地判斷,您必須在變更為定住者滿5年之后,入國管理局才會允許您申請永住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