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人才評分中報酬是否包括獎金?
報酬被定義為 "作為對履行某些服務(wù)的回報而給予的反利益",所以,獎金包括在 "報酬 "中。
我從一家海外公司而不是從我工作的日本公司領(lǐng)取報酬,這部分報酬是否包括在高度人才計算積分的報酬中?
如果一個人被日本公司以轉(zhuǎn)職的形式從外國公司調(diào)入,并且報酬是由外國公司支付的,那么在計算積分時,外國公司等支付的報酬也包括在報酬中,但您需要證明這一點。
從事高級學(xué)術(shù)和研究活動的外國高級人才,入境時年收入為650萬日元,入境后年收入為550萬日元,導(dǎo)致年收入積分減少5分,導(dǎo)致積分總數(shù)低于70分,是否以后不允許留在日本?
要獲得高度外國人材的許可,總分必須達到70分或以上。 另一方面,在作為高度外國人材居留期間,不一定要一直保持70分或以上的總分。 因此,一旦年收入達到550萬日元,并不意味著你可以立即不再作為高度外國人材居留。 但是,如果在延長居留期時,總積分低于70分,則不能獲得延長居留期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