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教育機構(gòu)每月會提交一次退學學生名單,日語機構(gòu)等也會定期提交學生名單。這樣是否會造成學生名單信息報告的重復提交?
根據(jù)在留管理制度下的出入境管理法第19條之17條,接收留學生的教育機構(gòu)提交的定期報告需要作為申報提交(需要重復報告)。
關(guān)于入管法第 19 條之 17 條的申報參考格式,請參考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wǎng)站。
* 您可以從以下鏈接下載中長期居民接收通知參考表: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7.html
*您也可以從以下鏈接下載有關(guān)具有學生在留資格的中長期居民的接收情況的通知參考表格: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8.html
我家附近沒有地方入國管理局,我是否需要到地方入國管理局申報?
所屬機關(guān)提交申報時,需要向地方入國管理局提交記載申報內(nèi)容的文件,也可以進行郵寄。
您也可以使用“移民服務局電子通知系統(tǒng)”在線提交通知。為了所屬組織的工作人員使用“移民服務機構(gòu)電子通知系統(tǒng)”,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地方移民服務辦公室注冊用戶信息。
* 您可以從以下鏈接下載中長期居民接收通知參考表: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7.html
*您也可以從以下鏈接下載有關(guān)具有學生在留資格的中長期居民的接收情況的通知參考表格: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8.html
郵寄地址:
〒160-0004,東京都新宿區(qū)四谷1-6-1四谷塔14樓,東京入國管理局在留管理信息部申報受理課
移民服務局電子通知系統(tǒng):
https://www.ens-immi.moj.go.jp/NA01/NAA01S/NAA01STrans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