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永住者,但一個月只有8萬日元的打工收入。我現(xiàn)在和一名國內(nèi)的中國男性交往,請問我們要是結(jié)婚的話,我的收入少也能給他申請永住者的配偶簽證來到日本居住嗎?
永住者要想把配偶辦到日本來的話,原則上要滿足有撫養(yǎng)能力以及身份保證能力的條件。作為該證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住民稅的納稅證明書(記載一年的總收入、課稅額及納稅額)。要是納稅證明書上沒有記載總收入及課稅額,還需提交課稅證明書。
每個月只有8萬日元的打工收入的話,您很難被視為有撫養(yǎng)能力以及身份保證能力。除非您有足夠的存款,可以維持兩個人暫時的生活,或您的男友可以自己解決在日本的生活費,否則,我們認為您很難辦理男友來日本。
今年3月份,我大學(xué)畢業(yè)后把在留資格變更為“特定活動”。過幾個月找到工作之后,我提交了變更為“人文知識·國際業(yè)務(wù)”的申請,上個月取得了許可。請問,像我這樣剛?cè)〉镁蛣诤炞C,而且不是三年簽證的人,能給國內(nèi)的妻子申請“家族滯在”辦到日本來嗎?
給國內(nèi)的妻子以及孩子申請“家族滯在”的在留資格時,有一個前提條件是丈夫的在留狀況穩(wěn)定,但并不要求一定得是三年簽證。提交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申請時,作為丈夫的在留狀況穩(wěn)定且有撫養(yǎng)能力的證明,需附上在職證明書以及住民稅的課稅證明書或納稅證明書。如果丈夫剛來到日本或剛參加工作,開不出住民稅的證明,可以用所得稅的源泉徵收票以及工資單來代替。因此,您最好是等到明年的1月份從公司取得源泉徵收票之后再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