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因破損或污漬而無法作為身份證明使用時,我該怎么辦?
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嚴重破損或污損(包括 IC 芯片破損)時,可以向居住地的市區(qū)町村申請重新發(fā)行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申請時,需提交申請書和照片1張(16歲以下不需要),出示護照和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無法出示護照時,請說明理由。)。
即使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沒有破損或污損,如果有正當理由希望交換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話也可以進行申請。在這種情況下,您將需要承擔1,300 日元的費用。
如果無法讀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上的IC芯片,是否需要重新進行申請領???
IC芯片破損后,也可以申請重新領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同時當IC 芯片破損時,您也有可能會被居住地的市區(qū)町村要求重新領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雖然外國人登錄制度已經廢除,但可以要求公開外國人登錄證嗎?以往向市町村提出的外國人登錄相關的公開請求應該在哪里提出呢?
現在,外國人登錄證已經成為了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持有的行政文件,可以根據行政機關持有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2條要求公開。
公開請求的聯(lián)系點是法務省大臣秘書室個人信息保護課,詳情請參考法務省網站“外國人登錄證公開請求”頁面。
(https://www.moj.go.jp/hisho/bunsho/hisho02_00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