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送達人的地址不詳,則應(yīng)注明該受送達文件的名稱、受送達人的姓名以及文件將被送達至該人的事實。通知應(yīng)張貼在法務(wù)部指定的布告欄上,自張貼通知之日起兩周后即視為送達。
隨著在留卡的引入,判斷在留資格和是否可以從事以前授予的在留資格允許的活動以外的活動許可變得非常容易。因此,如果出現(xiàn)諸如不確認有無在留資格的情況,將不會免除處罰。
中長期在留者在未滿16歲,或因疾病等原因無法提交居住地申報或居住地以外的申報時,可由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等)代為進行申報并獲得在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