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日本人的配偶者”簽證,前婚的女兒是“定住者”簽證。接下來,我打算和女兒一同申請永住許可。我聽說申請時必須要提交3年內(nèi)的年收入證明書,但也有人說只要提交去年的年收入證明書就可以了。請問,申請永住時,究竟需要提交哪幾年的收入證明?
年收入證明是根據(jù)申請人的在留資格決定的。申請人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簽證,只需要提交1年的年收入證明書。但如果是“定住者”簽證,就必須提交3年的年收入證明書。也就是說,如果您單獨申請永住許可,那么提供1年的年收入證明書就足夠了。不過您女兒是定住者,需要您的收入來證明生計能力時,就必須提交3年的證明書。
購買投資物件,可以不可以做消費稅退稅?
如果以公司名義購買投資物件并長期持有時,如果物件的出租目的都是以商業(yè)形式的話,建議做消費稅的退稅手續(xù),可以把購買物件的建物部分的消費稅退回來。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退稅手續(xù)一旦申請,4年之內(nèi)不能更變,所以短期持有者不建議申請。
非日本居住人員售賣日本不動產(chǎn)時,所產(chǎn)生的所得稅應(yīng)該如何處理?
非日本居住人員售賣日本不動產(chǎn)時,買方在成約時必須將賣方不動產(chǎn)賣價的10.21%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下來代繳給日本政府,賣家在第二年做賣房的確定申告時,在被代扣的10.21%的個人所得稅中進(jìn)行調(diào)整,如果應(yīng)繳的個人得稅多于10.21%的情況下,補繳差額的部分,如果少于10.21%的情況下,就可以退還多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