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視同再入國許可出境,在海外遺失了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時怎么辦?如果沒有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在入國手續(xù)上會不會有問題?
憑視同再入國許可再入境時無需持有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因此即使在出境時遺失特別永住者證明書,也可獲得視同再入國許可。再入國后,請及時到居住地的市區(qū)町村辦理重新申領手續(xù)。
此外,如果在離開日本時遺失了護照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從海外回國時需要證明在日本的在留資格。如果希望獲得再入國許可,可以通過代理人在最近的地區(qū)移民局查詢您的再入境許可到期日期。
詳情請參考法務省網(wǎng)站“關于持再入國許可(包括視同再入國許可)出境時遺失護照或在留卡的人”頁面:
https://www.moj.go.jp/ONLINE/IMMIGRATION/16-5.html
在視同再入國許可的有效期過后進入日本,特別永住者的身份會消失嗎?
請注意,視同再入國許可的有效期(自出境之日起 2 年)一過,如您沒有回到日本,您將失去特別永住者身份,同時此期限不能延長!
特別永住者視同再入國許可的 2 年有效期過后,再次入境日本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持視同再入國許可出境的特別永住者,自出境之日起經(jīng)過 2年后再入境日本時,九不能作為特別永住者入境,必須取得日本簽證。如果您具有居留身份,您必須獲得新的登陸許可,包括獲得新的簽證。
注意,即使獲得新的登陸許可并進入日本,也無法獲得新的特別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