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內容可以作為紙質證明書發(fā)行嗎?如果可能的話,我可以在市政廳領取嗎?
特別永住者會根據居民基本臺賬法制作在留卡,上面會登記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地址、戶主姓名、與戶主的關系、國籍等信息。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號碼等為填寫項目,可以從居住地的市區(qū)町村領取記載了這些信息的在留卡復印件。
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簽發(fā)可以由代理人進行申請或通知嗎?如果可能的話,可以請誰作為代理人?
特別永住者未滿 16 歲時,或因疾病等原因無法申請或通知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簽發(fā)時,可以由配偶、子女、父母等親屬作為代理人。
同時,居住在一起的 16 歲以上的親屬即使沒有上述理由,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申請和通知。
此外,在法務省令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下,通知地方入國管理局長的律師和行政書記員,不共同居住的親屬等被大臣認為合適的人可以司法作為申請和通知的代理人。
聽說特別永住者證明書上附有IC芯片,請問IC芯片上記錄了什么樣的信息?
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正面記載的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將被記載在IC卡芯片中,但IC 芯片中不會記錄其他信息。具體而言,芯片中僅會記錄特別永住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籍/地區(qū)、居住地和照片(僅限于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正面所示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