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六年前持“技能”在留資格來到了日本。我在國內(nèi)有一個25歲的兒子,請問,我要是申請歸化加入日本國籍的話,我的兒子是不是也能取得日本國籍來到日本居???
您要是取得了日本國籍,您的兒子就成為了“日本人的親生子女”。日本人的親生子女滿足:(1)在日本持有住址、(2)品行善良、(3)有日語能力(日本小學2年級以上的水平)等條件,就能通過歸化取得日本國籍。
但為了滿足條件(1),需持長期簽證來到日本居住一段時間。您兒子現(xiàn)在已成年,不能取得定住者(日本人的未成年且未婚的親生子女才能取得)的在留資格。因此,他可以申請就勞或留學在留資格來到日本,在日本居住一段時間之后,再申請歸化。
我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簽證。但我的日本丈夫因為健康原因,去年從會社退職,現(xiàn)在就靠我一個人打工賺錢。我有一個前婚的兒子在中國,今年15歲。我想把兒子辦來日本。請問,日本人丈夫沒有收入,我要怎樣才能為兒子申請簽證?
日本人丈夫沒有收入,只要您有足夠的經(jīng)濟能力,可以撫養(yǎng)丈夫與要來日本的孩子,也能為孩子申請“定住者”簽證來日。但是申請時要具體說明孩子來到日本后的生活計劃,還要找到一個身元保證人。但丈夫因為沒有收入,所以做不了身元保證人。
什么是“再入國許可”?
外國人由日本出境前,只要事先取得入管當局的再入國許可,再入國時就不需要辦理新的簽證了。且再入國后,出境前的在留資格和在留期間都可以獲得延續(xù)(出境期間也屬于在留期間)。再入國許可是蓋在護照上的印章,有效期限最長為5年。但是如果剩下的在留期間未滿5年的話,有效期到在留期限為止。辦理再入國許可的手續(xù)費為一次有效3000日元,多次有效的是6000日元。
2012年7月9日有效的入管法修正案規(guī)定了新的“視同再入國許可”出入國辦法,凡是中長期居留者在出境后1年以內(nèi)再入國時,原則上不需要事先取得再入國許可即可出入境。
具體辦法是在海關(guān)出入境填寫出入境卡時,在“希望以視同再入國許可出境”處打勾。以視同再入國許可出境后,必須于1年以內(nèi)或簽證到期日間較早一方的期限前回到日本國。若未在上述選項處打勾,則必須于出境前申請取得有效的出入國許可,并于出入國許可到期之前回到日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