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總少不了想兼職打工賺點“外快”,這樣就不得不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了,這種許可意味著什么呢?
我們具體解釋一下日本簽證類型,就比較好理解了。
“留學簽證”是外國人在日本的學校接受教育,來日的主要目的是“學習”而非賺錢。但是日本政府考慮到在日留學的外國人也需要“吃住行游”等的生活費用,那么可以在不影響學習的前提下,在一定的時間內兼職打工賺取生活費,能滿足在日期間的自給自足。
兼職打工賺錢這件事,相對于留學是屬于“資格外活動”,這樣就必須先要申請許可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原則上每周打工時長不能超過28小時、暑假 1 天可以工作8小時,禁止在風俗店等涉及“黃賭毒”的行業(yè)打工。
“家族滯在簽證”是為在日外國人的配偶及子女赴日一起生活而發(fā)的簽證,配偶及子女來日的主要目的是“家庭團聚”而非賺錢。但是考慮到配偶也可以利用休閑時間兼職打工賺取一定的生活費貼補家用,以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兼職打工賺錢這件事,相對于家庭團聚是屬于“資格外活動”,這樣就必須先要申請許可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原則上每周打工時長不能超過28小時,禁止在風俗店等涉及“黃賭毒”的行業(yè)打工。
“工作簽證”是外國人在日本合法就勞的資格,主要是在日本企業(yè)進行全職工作,對工作內容及范圍有一定的限定。兼職打工賺錢這件事,相對于主職工作以外屬于“資格外活動”,原則上不能進行主職以外的工作,不過經過原單位同意并在許可的工作范圍內也能進行一些兼職活動。比如學校教授利用休息時間進行校外培訓的工作等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從事設計師的工作卻在休息時間去餐廳打工就不合適了。
所謂資格外活動許可,簡單理解就是在獲得許可的前提下可以從事原在留資格容許活動以外的工作。即使在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情況下,也必須遵守許可的規(guī)定,比如打工時長不能超過28小時,不能去夜店打工等,否則就超出了許可范圍,屬于違法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對原簽證的續(xù)簽將有一定影響,嚴重的還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手續(xù)并不難,只需要攜帶許可申請書、在留卡及公司出具的可以確認工作內容的雇用契約書,到入國管理局辦理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手續(xù)即可。一般審批時間約為1個月,在留卡的背面會記載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字樣。
所以說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在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兼職打工,但是一定要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規(guī),所有的打工活動均需在不影響原在留資格的前提下進行,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