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東京地方法院于判決日產(chǎn)汽車公司前代表董事格雷格?凱利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認定其罪名成立并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執(zhí)行。
據(jù)了解,凱利被控涉嫌在8個財年的有價證券報告中進行虛假記載,法院僅對其中1個財年的虛假記載作了有罪判決。另外,法院還判定日產(chǎn)汽車公司法人有罪,判處繳納2億日元罰款。
同時,凱利與日產(chǎn)汽車公司法人被控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檢方指控,在截至2017財年的8年時間里,凱利與目前已逃亡到黎巴嫩的日產(chǎn)汽車公司前董事長卡羅斯?戈恩合謀,在有價證券報告中隱瞞了戈恩超過91億日元的薪酬。
控辯雙方對于是否存在未支付的薪酬這一焦點問題爭論不休,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下津健司判定:“前董事長戈恩的薪酬中有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部分,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