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簽證」是移民日本的一種形式。正確說法是「日本人配偶者」在留資格。日本人的配偶者簽證是指與日本人或有長期簽證外國人配偶者共同生活為目的,由在外使館簽發(fā)的查證(簽證)。在日本以配偶者的身份獲得簽證的情況大致分為四種:
1. 與日本人的法定婚姻,在留資格為“日本人配偶”
2. 與永住者的法定婚姻,在留資格為“永住者配偶”
3. 與定住者的法定婚姻,在留資格為“定住者”
4. 與就勞資格者的法定婚姻,在留資格為“家族滯在”
這類在留資格滯在時間包括:6個月、1年、3年、5年共4種,會根據(jù)入國管理局的審查結果來決定。超過期限的情況,通過在留資格的更新申請可以延長期限。拿到這一簽證后,即可登陸日本,第一年的簽證為一年期限,結婚滿3年、且持有3年期限結婚簽證者可以申請取得永住權。滿5年后可以申請加入日本國籍,即可永久居住在日本。中日跨國婚姻,只需在中國或是日本辦理一次,就算有效婚姻。如果雙方均在日本居住,建議在日本當?shù)剞k理。如果持中國國籍一方?jīng)]有日本簽證,建議在中國當?shù)剞k理。
一:在中國辦理結婚,辦理結婚證所需材料
1.護照(日本人有效護照)
2.獨身證明
3.戶口本(中國人)
4.身份證(中國人)
5.結婚照片(最好多打印幾張,以后還要用)
注意:
獨身證明取得有兩種途徑
1.在日本取得:由法務局長簽發(fā),外務省和駐日中國大使館認證,且翻譯為中文。(較為麻煩)
2.在中國取得:駐華日本大使館(在中國取得的獨身證明為中文,無需認證和翻譯)
在中國辦理獨身證明所需材料:
1.護照(日本護照)
2.戶籍謄本(日本的戶口簿,在日本當?shù)厥幸鬯蒰et到)
3.身份證(中國人的)
4.戶口本(中國人的)
在中國結婚后申請在留資格需要辦理的公證:
1.結婚公證(證明日本人在中國結婚了)
2.國籍公證(證明我是中國人)
3.出生證明公證(中國人的)
二:在中國持有在留資格申請簽證所需手續(xù)
1.簽證申請表(貼付照片 豎4.5cm×橫4.5cm、白底、1張)
8.審查所需時間
三: 在日辦理結婚,辦理結婚手續(xù)所需材料
中國國籍一方提供以下證件:
1.婚姻要件具備證明書
2.護照
3.戶籍藤本
4.在留卡
5.人名章
日本國籍一方提供以下證件:
1.戶籍謄本
2.刻有自己名字的印章
3.有效日本國籍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包括護照或駕照等)
4.《婚姻屆》
四:申請日本人配偶簽證在留資格所需材料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護照復印件
3. 申請人證件照片 (3×4彩照,近三個月的)
4. 申請人的個人印章
5. 結婚照片及生活照
6. 申請人結婚公證
7. 申請人的國籍公證
8. 申請人的出生公證
9. 日本人配偶的結婚屆
10. 日本人配偶的住民稅證明(1年)
11. 日本人配偶的身元保證書
12. 日本人配偶的住民票
13. 質(zhì)問書
申請日本人配偶簽證的注意點:
1. 夫妻雙方是否有同居事實,是作為評判申請雙方是否是真結婚的最重要依據(jù),也是入國管理局嚴格審查的要點。即使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雙方?jīng)]有共同居住的事實,結婚簽證依然有可能被拒簽。
2. 保證夫妻生活穩(wěn)定的經(jīng)濟來源,這一點主要審查夫妻兩人或其中一方是否能夠有穩(wěn)定的收入支持全家在日本生活,關于收入的多少并沒有確切的標準,根據(jù)世代人數(shù)不同,標準也不同,一般來說世代人數(shù)越多,要求的收入也越高。
五:申請在留資格變更時所需的材料:
1.申請書
2.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的副本
3.日本人配偶者的戶籍本
4.住民票
5.在職證明書等證明職業(yè)的資料
6.納稅證明書等有關收入的證明書
7.身元保證書
8.質(zhì)問書
9.理由書
10.親族概要書
11.住宅概要書
12.照片(夫婦)等。
注意事項:
夫妻雙方是否真實在一起生活,是申請在留資格時入國管理局嚴格審查的要點。即使辦理了結婚手續(xù),但雙方?jīng)]有共同居住的事實,結婚簽證依然有可能被拒簽。
六:申請在留資格的更新時所需的材料:
1.申請書
2.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的副本
3.日本人配偶者的戶籍本和住民票
4.在職證明書等證明職業(yè)的材料
5.納稅證明書等有關收入的證明書
6.身元保證書??赏瑫r申請再入國許可手續(xù)
七:申請雙方人在日本且都是中國國籍申請結婚簽證手續(xù)
申請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是居住在日本的中國公民。
2、男女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于結婚的各項條件,如男女雙方均無配偶、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雙方均無患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等。
3、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使領館自愿提出申請。
提交材料
1、雙方有效中國護照/旅行證原件及資料頁復印件。
2、雙方日本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或雙方住民票原件(3個月內(nèi))。
3、雙方6個月內(nèi)半身免冠合影彩色婚姻登記證件照片3張(長5cm×寬4cm),照片不能修圖。
4、雙方各自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1份,需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簽署并填寫當天日期。
5、整容者須提供整容證明。
6、如申請人系離婚后再婚者,根據(jù)不同情況提供以下材料:
——在中國結婚且在中國離婚者,須提交離婚證或法院離婚調(diào)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還需附生效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在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結婚且離婚者,須提交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在中國結婚且在日本離婚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日本市/區(qū)役所在3個月內(nèi)出具的離婚受理證明書原件,或日本家庭裁判所出具的離婚調(diào)解書或判決書及確定書原件;如離婚對象是中國公民且由日本法院作出的判決,還須提供中國有關法院裁定承認日本法院判決的裁定書。
——在日本結婚且在日本離婚者,須提供日本市/區(qū)役所在3個月內(nèi)出具的離婚受理證明書原件,或日本家庭裁判所出具的離婚調(diào)解書或判決書及確定書原件;如離婚對象是中國公民且由日本法院作出的判決,還須提供中國有關法院裁定承認日本法院判決的裁定書。
——在第三國結婚且在第三國離婚者,須提交經(jīng)第三國有關機構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的離婚證明。
7、如申請人系喪偶后未再婚者,應提交原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結婚證明。
——在中國或中國駐日本使領館結婚且在中國喪偶者,須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原配偶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死亡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在中國或中國駐日本使領館結婚且在日本喪偶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日本市/區(qū)役所在3個月內(nèi)出具的死亡受理證明書原件。
——在日本結婚且在日本喪偶者,須提供日本市/區(qū)役所在3個月內(nèi)出具的結婚受理證明書原件和死亡受理證明書原件或日本市/區(qū)役所在3個月內(nèi)出具的戶籍謄本原件。
——在第三國結婚且在第三國喪偶者,須提交第三國有關機構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的結婚及死亡證明。
8、駐日使領館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間和流程
1、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中國及日本節(jié)假日不對外辦公)受理結婚申請。下午4: 00對外發(fā)放結婚證。
駐大阪、名古屋、長崎、札幌、福岡、新潟總領館:請以各館網(wǎng)站通知為準。
2、辦理婚姻登記當天下午4點領取結婚證時,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場。
3、經(jīng)審核符合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須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印”處簽名(或按指?。┎㈩I取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