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名稱的書寫范圍、使用方法等有關(guān)漢字名稱書寫的必要事項,由法務大臣規(guī)定(注),即簡體字應替換為正確的漢字。
(注)○關(guān)于在留卡等上用漢字書寫姓名的通知(法務省通知2011年第582號)
http://www.immi-moj.go.jp/topics/pdf/honbun.pdf
○關(guān)于在留卡和特別永住者證明書上的漢字書寫(法務省入國管理局主頁信息公告板)
http://www.immi-moj.go.jp/topics/kanji_kokuj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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