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72:哪些國家資格可以在高度專業(yè)技術活動中獲得積分獎勵?
發(fā)布時間: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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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國家資格中,用于積分獎勵的對象是所謂的“業(yè)務獨占資格”和“名稱獨占資格”。這些國家資格不僅僅確認和證明了知識和技能在一定水平以上,而且如果沒有這些資格,就不能從事相關的職業(yè),或者使用與這些資格相關的名稱,這些資格具有不同于其他資格的法律地位。具體來說,這些資格包括律師、醫(yī)生、注冊會計師以及工程師、測量師等等。
此外,也包括在所謂的“IT通告”(正式名稱為“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7條第1項第2號的省令規(guī)定技術和特定活動的居留資格標準的特例(平成25年法務省通告第437號))中列出的與信息處理技術相關的考試和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