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0如果持高級學術研究活動的外國高級人材在入境時為29歲,入境后變?yōu)?0歲,其年齡積分減少5分,導致總分低于70分,他/她是否不符合繼續(xù)居留資格?
發(fā)布時間: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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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獲得高級外國人才的許可,總分必須達到70分或以上。 另一方面,在作為高級外國人才居留期間,不一定要一直保持70分以上的總分。 因此,沒有必要在年滿30歲時立即停止作為高級外國人才的居留資格。 但是,如果在延長居留期時積分總數低于70分,則不能獲得延長居留期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