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申請與年收入證明書
問:我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簽證,前婚的女兒是“定住者”簽證。接下來,我打算和女兒一同申請永住許可。我聽說申請時必須要提交3年內的年收入證明書,但也有人說只要提交去年的年收入證明書就可以了。請問,申請永住時,究竟需要提交哪幾年的收入證明?
答:年收入證明是根據申請人的在留資格決定的。申請人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簽證,只需要提交1年的年收入證明書。但是,如果是“定住者”簽證,就必須提交3年的年收入證明書。就是說,如果您單獨申請永住許可,那么1年的年收入證明書就足夠了。不過您女兒是定住者,需要您的收入來證明生計能力時,就必須提交3年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