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長期生活的外國人,很多人會選擇申請永住。那么什么樣的條件符合永住的申請條件呢?可以先參閱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網(wǎng)站上公布的條件:
法律上的條件
(1) 品行優(yōu)良
作為生活在日本社會的一員,遵紀守法,日常生活與社會相融合。
(2) 具有足以獨立生活的資產(chǎn)或技能
其日常生活不成為公共的負擔,從其所有的資產(chǎn)或技能等可預見其未來生活安定。
(3) 申請人的永住與日本國的利益相一致
原則上持續(xù)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但在此期間,必須以就業(yè)簽證或居住簽證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未被處過罰款或徒刑,履行納稅義務等公共義務。
現(xiàn)有的居留簽證應是出入國管理局及難民認定法施行規(guī)則附表第2所規(guī)定的時間最長的居留簽證。
從公共衛(wèi)生的角度來看無有害的可能性。
※ 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別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無需符合(1)和(2)的條件。此外,已被認定為難民的人無需符合(2)的條件。
有關原則上必須居留10年的特例
(1) 若是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別永住者的配偶,其實際婚姻生活必須持續(xù)3年以上,并繼續(xù)在日本居留1年以上;若是其子女等,則必須持續(xù)在日本居留1年以上。
(2) 以“定住者”的居留簽證持續(xù)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3) 被認定為難民的人,必須在認定后持續(xù)5年以上居留在日本。
(4) 在外交、社會、經(jīng)濟、文化等領域為我國作出的貢獻得到承認,并在我國持續(xù)居留5年以上。
※ 請參看有關“對我國的貢獻”的標準。
綜合上面的條件,可以簡單總結(jié)為在日本生活滿10年,且工作滿5年,按時納稅及繳納保險金且遵紀守法的人可提出永住申請。
在永住申請?zhí)峤缓?,入國管理局將進行審批,從審批官的角度來看,更傾向以下幾方面:
很多日本國民反對外國移民的理由之一就是擔心外來人破壞日本文化傳統(tǒng)及社會規(guī)則,影響日本本地國民的日常生活。
日本人認為國民素質(zhì)世界第一,不希望與低素質(zhì)、沒文化的外國人一起生活。能夠給日本創(chuàng)造財富、為日本做貢獻,能自己養(yǎng)活自己不成為社會負擔的優(yōu)秀人才,才適合留在日本。所以人品、學識、素質(zhì)的考核很重要。
在日本連續(xù)生活10年,且每年在日本生活不能少于183天。日本不是移民國家,如果在日本每年居住時間沒有超過半年,那么使用旅游簽證等也可以無需給予永住簽證。或認為主要居住地不是日本的話,也無需給予永住簽證。日本政府對外國人并不強制納稅及繳納保險金,但如果外國人喜歡日本、想在日本長期生活的人均會主動繳納稅費等,這也成為審批參考的標準之一。
日本的永住也被稱為“最高級的簽證”,是許多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希望得到的簽證,但是達到永住標準是需要花費一些耐心和時間的。提前了解了申請及審批條件,相信對想要順利獲得永住的人能有所幫助。